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53.“歌篾的儿子”也表示那些拥有外在敬拜的人,但这种外在敬拜是从歌篾这个民族所采用的那种敬拜中发展出来的,这从前面关于“儿子”含义的阐述和说明,以及以下事实可推知:歌篾是那些拥有与内在敬拜相对应的外在敬拜的民族之一。前一节提到了七个实行这种敬拜的民族;此处又提到七个民族,它们被称为“歌篾和雅完的儿子”。但它们之间的具体差别是无法描述的,因为此处只提到它们的名字。但先知书在具体论述教会的这种或那种敬拜的地方,都会阐明不同之处。一般来说,外在敬拜,以及内在敬拜的所有差别,都取决于敬拜中对主的爱慕;而爱慕又取决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因为主在爱里面同在,并由此在敬拜里面同在。因此,在此处所提到的这些民族当中的敬拜,其差别取决于主在里面同在的性质。
为了更清楚地解释敬拜如何不同,以及它在各个民族当中的古教会中如何不同,需要知道以下几点:一切真敬拜都在于对主的爱慕;对主的爱慕则在于谦卑;而谦卑在于人承认自己里面没有活物和善物,他里面的一切都是死的,甚至如死尸一般;谦卑还在于承认一切活物和善物都来自主。人越发自内心,而不是口头承认这几点,就越谦卑;因而越爱慕,即拥有真正的敬拜,也越处于爱和仁,因而越幸福。第一点包含第二点,它们如此联结在一起,以至于不可分割。由此明显可知敬拜的这些差别及其性质是什么。
此处提到的这些被称为“歌篾和雅完的儿子”的人是指那些也拥有与内在敬拜相对应的外在敬拜的人,但他们距离前一节所提到的那些人稍微远一些。这也是为何他们被称为“儿子”。一代又一代的下降或衍生在此从内层发展到外层。人变得越感官化,他的敬拜就变得越外层,因而离对主的真敬拜就越远。因为它越关注世界、肉体和尘世,就越不关注灵,因而就变得越远。这些被称为“歌篾和雅完的儿子”的人因更感官化,故甚至比他们所谓的父母和亲属更将敬拜集中于外在事物。因此,他们在此构成第二类。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